市经信委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2 10:09:54 发布者: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市经信委机关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536488.com为孝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信息产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主管电力行政及运输协调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履行《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电力行政执法;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运输协调工作。
(五)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信用体系、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八)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国防工业的有关管理职责。
(十)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措施;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三)负责国防工业的有关管理职能。
(十四)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为全市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担市“服务重点企业直通车”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根据市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委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科)
2、行政审批科
3、经济运行科
4、中小企业发展科
5、融资担保服务科
6、技改节能科
7、县域经济科
8、电力与运输协调科
9、电子信息与新兴产业科
10、机械汽车与重化产业科
11、轻纺医药产业科
12、信息化推进科
13、党群工作(人事老干)科(机关党办)
(二)二级单位
1、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管理办公室
2、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
三、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贯彻落实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差旅、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会议等经费;按照“规范、科学、透明、公平、有效”的目标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
(二)2018年预算编制内容
2018年我委在编人数为6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8人,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8人。离退休人员155人,其中离休12人,退休143人。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231.4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70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778.1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0万元,同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减少30.7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费划转至人社局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2018年支出合计为1231.4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1)人员支出:833.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625.7元:其中,基本工资234.4万元,津补贴129.2万元,一次性奖金19.5,改革性补贴58.6,社会保障缴费18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8万元:其中,离退休经费131.7万元,住房公积金76.1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33.9万元。办公费5.61万元,印刷费5.8万元,水电费7.69万元,邮电费3.5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1.1万元,差旅费12.4万元,维修费2.3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7.5万元,招待费10.89万元,设备购置费16.04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3万元,其他支出83.9万元(含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出国考察费6万元,福利费6.84万元。
(3)项目支出:164万元。其中:
1、老干部管理工作经费58万元;
2、门面物业管理支出40万;
3、千名干部进千企及直通车经费6万元;
4、产学研洽谈谈会经费7万元;
5、安全生产工作经费3万元;
6、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许可证专项5万元;
7、信息安全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
8、县域经济综合考评费3万元;
9、国防科工办工作经费及禁化武专项5万元;
10、购买企业服务经费15万元;
11、家电办软考支出5万元;
12、中博会等会务支出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全年预算采购办公家具1.2万元,办公用品9.2万元,打印机、计算机、投影设备8.4万元,购空调0.9万元,车辆加油、保险等服务9万元,全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纳入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五、购买企业服务费情况:
购买企业服务中,物业管理服务15万元,财务会计服务0.5万元,购买企业服务专项支出10万元全部列入2018年预算。
六、“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
2018年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合计27.99万元,其中公款出国经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17年减少预算725.3%。公务接待费用10.89万元,比2017年减少预算47.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委遵循厉行节约,精简支出的原则。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15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支出。
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接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市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编制信息: 市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孝感市企业服务中心为市经信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有关企业情况调查,提供各类企业发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各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品牌建设等服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企业扶持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构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资源”的方式,搭建全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宣传政策,发布信息,公开办事指南,受理企业举报、建议和意见并限期发聩情况;引导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法律咨询、诉讼代理、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绩效评价、规划设计等服务,为企业寻找、选择中介机构提供便利;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系,为企业提供委托代理等服务。接受市商务局对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方面的业务指导。 二、2018年预算情况 (一)2018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贯彻落实好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差旅、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会议等经费;按照“规范、科学、透明、公平、有效”的目标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 (二)2018年预算编制内容 2018年中心在编人数为7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59.3万元。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0.4万元,同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46.78%,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2、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人员支出:47.4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4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2万元,津补贴13.1万元,改革性补贴3.9万元,社会保障费用10.1万元。 ②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1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办公费0.4万元,邮电费1.5万元。 (3)项目支出:企业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专项经费10万。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 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