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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开展融资担保行业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09:11:20 发布者: 阅读次数:

                            孝经信发[2018]10

 

经信委关于开展融资担保行业

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担保公司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发20184号)、《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融资担保行业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省经信办[2018]53打非办工作要求,加强对融资担保行业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融资担保行业防范非法集资意识,经信委定于5月在全融资担保行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当前,融资担保行业正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时期,广大融资担保公司及从业人员面临业务经营与银担合作困难双重压力,面对金融领域的新业态,非法集资手段、方式不断翻新,做好融资担保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融资担保公司及其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教育与督促融资担保公司坚守底线、远离非法集资,意义重大。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开展辖内融资担保公司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作为防范行业风险、打好防范融资担保行业防范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细抓实,努力营造全融资担保行业抵制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切实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发生和蔓延。

二、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融资担保行业的特点,突出行业宣传教育重点,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严禁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采取以案说法方式,宣传金融风险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宣传各级政府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高压态势和整治决心。二是加强行业重点涉非领域的教育宣传,督促融资担保公司远离与投资理财顾问、财务咨询、民间借贷等机构的业务合作、审慎开展互联网金融、众筹、基金等担保业务,严禁开展违规关联担保业务。三是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实际,对以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给予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提示,提高融资担保公司及从业人员防范非法集资的甄别能力。四是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建立监管工作QQ群、微信群,向担保公司宣传法律政策、风险提示、通告监管工作安排和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集体约谈融资担保公司高管等方式,将国家、省监管制度及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的要求传达贯彻到每一家融资担保公司,确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相关要求

各级监管部门要依据《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担保行业防范风险现场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184号)和《关于开展融资担保行业诚信教育及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1836号)的要求,把融资担保行业风险防范现场检查、诚信教育专项活动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做好辖内融资担保公司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要将宣传教育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常抓不懈,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请各县(市、区)监管部门按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融资担保公司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并于61日前将本地区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经信委融资担保服务

  人:熊文俊

联系电话:2857070

    箱:1278843259@QQ.com

 

附件:2018年融资担保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428

附件

 

2018年融资担保行业防范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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